國家版權局、全國“掃黃打非”辦
發布2020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為集中展示版權執法相關部門查處侵權盜版案件工作成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日前,國家版權局聯合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選定了“2020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現予發布。
1.北京“10·24”侵犯網絡文學著作權案
2018年9月,根據相關線索,北京市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自2018年開始,覃某某等人運營鼎閱集團,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運營的“鴻雁傳書”“TXT全本免費小說”等10余個APP平臺上向用戶提供侵權網絡文學作品5072部,并通過廣告、付費閱讀等方式牟利。2020年12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北京鼎閱文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罰金150萬元,判處覃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罰金80至20萬元不等,判處其他8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點評:近年來,國家版權局持續加大網絡文學版權保護力度,印發《關于加強網絡文學作品版權管理的通知》,要求規范網絡文學行業版權秩序。本案系侵犯網絡文學著作權的單位犯罪案件,涉案人員眾多,涉案作品數量大,非法經營額高。該案的嚴厲查辦對打擊網絡文學侵權盜版、推動網絡文學繁榮健康發展有重要意義。
2.上海李某某等制售盜版玩具案
2018年10月,上海市公安部門網絡巡查發現網店銷售涉嫌侵權盜版玩具線索。經查,2015年至2019年4月,李某某等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拆分樂高玩具后通過電腦建模、復制圖紙、委托他人開制模具等方式,對樂高玩具進行復刻,并冠以“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銷售,涉及47個系列663款產品,涉案金額3億余元。2020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9000萬元;判決其余8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點評:本案是以玩具為侵權對象的侵犯著作權罪典型案件。該案運用“以涉案產品的表現形式綜合判斷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的判斷方法,對準確把握美術作品的復制、準確認定作品實質性相似等問題進行了有益探索,對運用刑事手段加強美術作品版權保護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3.江蘇揚州“2·15”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2019年2月,根據公安部、國家版權局、國家電影局部署,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會同版權部門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馬某予等二人盜錄傳播包括《流浪地球》《飛馳人生》等春節檔院線電影在內的413部電影,違法所得分別為404.4萬余元、55.6萬元;文某杰盜錄傳播電影124部,違法所得103.5萬余元;魯某銷售盜版電影,違法所得536萬余元。2020年9月,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馬某予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550萬元;判處馬某松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60萬元;判處文某杰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20萬元;判處魯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儀征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參與侵權傳播的24名下線及代理作出判決。
點評:近年來,院線電影盜錄盜播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相關執法部門采取嚴厲措施,加強院線電影版權保護,重拳打擊影院盜錄偷拍及非法傳播行為,先后破獲了一批盜版院線電影重大案件,抓獲了一批犯罪嫌疑人。該案是春節檔院線電影高清盜錄和非法銷售網絡源頭,辦案部門打掉隱藏多年的“幽靈機”,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凈化了院線電影版權生態。
4.江蘇淮安“2·22”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
2019年2月,根據權利人投訴線索,江蘇淮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公安部門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2017年至2019年,王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購進用于銷售的侵權盜版圖書68種、930475冊,其中委托李某某印刷侵權盜版圖書59種、929314冊,運至其租賃的北京倉庫和淮安倉庫儲存,后通過網絡對外銷售,涉案圖書碼洋9000余萬元。2020年11月,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兩被告單位罰金各50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00萬元;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60萬元;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
點評:該案是非法印制、存儲、銷售盜版圖書的典型案件。侵權人為掩蓋侵權行為,從正規渠道購買極少量正版書籍,通過電商平臺進行盜版、正版混搭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數量巨大,涵蓋小說、繪本、教輔、童書等多個種類,社會影響惡劣。該案的查辦,充分體現了嚴格保護的政策導向,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
5.江西南昌“0791DJ音樂網”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案
2018年12月,根據相關線索,江西省南昌市文化執法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龔某某經營“0791DJ音樂網”,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互聯網上下載大量音樂作品,提供在線收聽及下載服務,點擊數1881萬余次。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6萬元。
點評:本案侵權數量大、調查取證難,公安部門會同版權行政執法部門組成專案組,版權執法人員全程參與案件查辦工作,持續加大辦案力度,是推動“兩法”銜接、提高執法效能的一起成功案例。
6.山東濟寧“5·21”侵犯著作權案
2019年5月,根據權利人培生公司投訴線索,山東省濟寧市文化旅游綜合執法支隊聯合濟寧市、市中區兩級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查辦。經查,濟寧愛貝國際少兒英語培訓機構負責人鄭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委托濟寧雙星制版印務有限公司劉某印刷《愛貝國際少兒英語》等侵權盜版制品72012冊,并通過網絡銷售盜版制品64824冊,非法經營額403萬余元。2020年12月,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判處濟寧雙星制版印務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2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0萬元。
點評:“劍網2020”專項行動將在線教育專項整治作為重點任務,大力整治在線教育培訓中存在的侵權盜版亂象,嚴厲打擊通過網絡銷售盜版網課和盜版出版物的行為。本案系侵犯培訓教材著作權的典型案件,涉案作品涉及國外權利人,非法經營額較高。案件的依法查辦彰顯了我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立場,對維護教育培訓市場版權秩序、樹立版權保護意識具有重要意義。
7.貴州汪某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美術作品案
按照公安部統籌指揮偵辦制販假冒字畫系列案的部署,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南京、成都等地打掉了制販假字畫犯罪團伙9個,扣押假冒名家字畫3000余幅、假冒名家印章500余枚,查扣涉案資產1億余元。其中,查明汪某等人將大量假冒李可染、李苦禪、吳作人、齊白石、黃胄、啟功等名家署名的書法美術作品,送各拍賣行拍賣或直接販賣,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2020年9月,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汪某等十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2691萬元至18萬元不等。汪某等人不服一審判決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20年12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改判汪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350萬元。
點評:書畫市場制假售假活動猖獗,嚴重擾亂文化市場正常秩序,損害書畫作品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案的成功辦理,有力震懾了制販假字畫犯罪,凈化了藝術品市場環境,保護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在罪名適用、證據收集、鑒定方式、鑒定標準、金額認定等方面積累了經驗,對辦理同類案件具有借鑒意義。遵義市檢察院因此案榮獲國家版權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聯合頒發的2020年中國版權金獎(保護獎)。
8.湖北91資源系列網站侵犯著作權案
2018年9月,根據國家版權局移轉線索,湖北省黃岡市浠水縣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李某某等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從互聯網上采集大量侵權影視作品,通過運營資源網站進行廣泛傳播,并通過廣告非法獲利。浠水警方偵破涉嫌侵權影視網站500余個。2020年11月,浠水縣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罰金45萬元;判處其他15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點評:該案是打擊盜版影視資源類網站的典型案件。涉案侵權網站數量大,并大多在境外設置服務器,犯罪嫌疑人分布在9個省市,利用網絡進行團隊化運作,具有隱蔽性強、侵權傳播范圍廣等特點。該案的成功查辦,是加強兩法銜接的典型案件,對打擊集團化侵權犯罪具有較強的震懾作用。
9.福建制售侵權盜版幼兒教輔系列案
2018年4月以來,根據權利人投訴線索,福建省版權局先后組織寧德、南平、莆田、三明、泉州等地版權行政執法部門對盜版幼兒教輔系列案進行查辦,共立案查處6起案件。2019年1月,三明市版權執法部門會同公安部門抓獲涉案人員5人,現場查繳盜版幼兒教輔8萬余套,總碼洋277.9萬元。經查,該團伙非法印制、銷售盜版幼兒教輔13.8萬套,非法獲利100余萬元。2020年3月,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莊某等5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緩刑不等,共處罰金168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25萬余元。2020年8月,泉州市版權局發現該系列盜版教輔再次在市場出現,查獲胡某某銷售該盜版幼兒教輔非法經營額32243.35元,違法所得5794.75元。2020年11月,泉州市版權局依法對胡某某作出罰款17.12萬元的行政處罰。截至2020年底,該系列案共刑事判決3起、行政處罰3起,先后判處7人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緩刑不等,累計罰沒、追繳金額320.18余萬元。
點評:該系列案是加強跨區域、跨部門執法協作的典型案例。該系列案多地案情交織互涉,覆蓋盜版教輔制作、印刷、銷售全環節,侵權數量大、案值高、跨區域、社會影響惡劣。案件查辦過程中,版權行政執法部門深挖案件線索,公安機關積極主動介入,審判機關依法快審快判,跨地區、多部門銜接緊密,對侵權盜版全鏈條進行從嚴打擊,在加強兩法銜接和區域執法協作方面樹立了典范。
10.上海犀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攝影作品著作權案
2020年7月,根據投訴線索,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總隊對該案進行調查。經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上海犀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其經營的網站向公眾傳播中超足球比賽攝影作品257張。2020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總隊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劍網2020”專項行動把進一步規范圖片市場版權傳播秩序作為重點任務。該案是落實專項行動部署、加強攝影作品版權保護的典型案例,通過行政處罰快速制止侵權行為,對強化媒體版權保護具有等積極作用。